人本汽車

汽車科技完全是因為人而產生,以人的觀點去設計汽車,目的雖然只是把人從甲地送到乙地,但行駛過程的樂趣卻也是人本的科技。

星期二, 4月 11, 2006

高速公路拖吊時正確程序

拖救前:

先查看前來拖救之拖救車是否為高速公路局特約拖救車,特約拖救車車身為黃色,並噴有「高速公路局特約拖救車」字樣,前擋風玻璃貼有識別證,拖救人員均穿著所屬公司制服並佩戴拖救服務工作證。

請先索閱「高速公路小型車輛拖救服務契約三聯單」或「高速公路大型車輛拖救服務契約三聯單」,拖救服務費用標準並登載於三聯單第三聯背面,於詳閱內容及核對登錄資料(包括執行服務之拖救廠商、車輛與服務人員),確認無誤並於「車主及駕駛人簽章」欄位簽認後,才可同意其進行拖救作業。

小型車輛拖救服務費用區分為「拖救費用」及「事故現場作業費」兩項,大型車輛拖救服務費用則區分為「拖救費用」及「其他服務項目費用」兩項,請車主或駕駛人要求服務人員逐項按實填寫,以避免爭議。

請車主或駕駛人自行指定拖往地點,且自行指定修理廠,以保障自身權益。

拖救後:請務必索取拖救服務契約三聯單之車主聯(第三聯)。

三、收費方式:

(一)小型車拖救收費方式

採統一收費價格,收費項目有下列兩項:

車輛拖救費:拖救里程在十公里以內者【記得先查驗拖吊車的里程數,這樣才有依據,不會起爭執】,收基本費1,500元,超出一公里,每公里加收50元。

事故現場作業費:依事故嚴重性分別收取新台幣900元或1,800元,輕微事故不收取此項費用。

……(中間有省略)……
註:本表僅適用於故障車拖救,不含事故現場作業狀況。

其他服務項目費用(取得車主或駕駛人同意後方可執行):

放煞車(洩壓):$1,000元。

拆地軸或傳動軸:$1,000元。

動用隨車吊桿(適用狀況:輪軸脫落、變速箱脫落、傳動軸折斷等,致無法直接以故障車自有車輪著地拖行者):15噸以上最高加收5,000元,15噸以下最高加收3,500元。

警戒車:視現場需拖救之大型車佔用「主線車道數」(不含路肩)計算,每一車道以一輛警戒車為限,每輛警戒車$1,000元。

上述所列各項費率皆為上限,且未含營業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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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查詢管道:

用路人如遇有不當或超收費用及其他不法行為,或有任何疑問時,請記明拖救車編號、車號、公司名稱、發生時間、地點等資料,向發生地點之轄區工程處查詢或檢舉。

北區工程處 - 電話:(02)27936555轉2206

轄區:國道一號(基隆端至新竹系統交流道)、國道二號(全線)、國道三號(基金交流道至香山交流道)、國道三甲(全線)、國道五號(通車路段)、台66線(觀音大溪線)。


中區工程處 - 電話:(04)22529181轉2202

轄區:國道一號(新竹系統交流道至大林交流道)、國道三號(香山交流道至古坑系統交流道)、國道四號(全線)。



南區工程處 - 電話:(06)2363201轉2303

轄區:國道一號(大林交流道至高雄端)、國道三號(古坑系統交流道至林邊端)、國道八號(全線)、國道十號(全線)、台86線(台南關廟線)、台88線(高雄潮州線)。

五、國道高速公路車輛拖救服務承辦廠商一覽表

(全線) 、(一區)、(二區)、(三區)、(四區)、(五區)、(六區)

國道高速公路局特約大型吊車廠商一覽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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